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的通知
各学系,各研究生导师,2019级和2020级研究生(含同等学力):
校研究生院近日下发的南医大研函〔2021〕24 号《关于开展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的通知》(附件1)要求,11月-12月在全校所有在读研究生中通过课题组自查、培养单位审查、学院间互查及学校抽查等方式集中开展科研记录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科研记录的规范性、完整性,导师或指导小组成员定期检查等要素。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进度安排,本轮科研记录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进度
1、2021年10月中旬-2021年11月中旬
以课题组或导师为单位进行自查自改,2019级和2020级所有在读研究生(含同等学力)均需进行自查自改。
2、2021年11月中旬-2021年11月下旬
所有研究生于11月15日前将自查自改后的科研记录本扫描、打包上传至学院教研办邮箱:yxxyjyb@163.com,压缩包以“姓名+学号+导师姓名”格式命名。学院检查工作小组对所有科研记录进行检查,形成审查意见。科研记录存在突出问题的同学给予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后仍存在明显问题的研究生和导师形成院级预警。对未按时发送科研记录或进入预警的研究生将延迟中期考核和毕业答辩,进入预警的导师将缩减研究生招生名额。
3、2021年12月上旬
二级培养单位互查(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4、2021年12月下旬
研究生院抽查,抽查比例为5%,对存在问题较突出的研究生和导师形成校级预警。
二、检查内容
1、科研记录的规范性
科研记录本应有编号,研究方向、课题来源;记录过程连贯,无缺页;应留有目录编排页及重要索引编排页;记录工整,不能随意涂改,被修改的原始记录与现行记录应清晰可见,重要修改须注明原因等。
科研记录本不能记录与实验无关的事项,如读书笔记、日常计划等;记载的实验内容须包括实验日期、实验主题、实验目的、实验设计、实验步骤、实验方法、实验参数、实验结果(数据、图片记录和说明)及其分析等。
2、科研记录本与电子、实物记录的对应性
对于只能作电子记录的科研数据(如图片、测序数据、生物信息学分析等),文档应在科研记录本上有相应的记录说明。同时注意科研记录内容与学位论文相关章节的对应性,要求原始实验数据可追踪、可溯源。
3、导师或课题组检查科研记录情况
导师或指导小组成员应关注研究生科研进展,对研究生科研记录须定期检查、批阅、指导,并签字备案。
研究生科研记录是研究生科研过程和现状的真实反映,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及研究生科研诚信培养的重要载体。科研记录检查与监督常态化,是学院强化研究生培养过程监控与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研究生推优评优、导师招生资格年审等工作的考量指标之一。各课题组、导师和指导团队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在科研工作中进行科学记录的自觉性,通过日常督促和常规自查促进研究生形成诚信科研、踏实科研的良好氛围。
welcome皇冠地址教研办
2021.10.18
附件2 welcome皇冠地址研究生科研记录管理办法.doc